如果箭或方鏃箭就能阻止一個裝甲戰士,那麼可以想象出當一個又小又快的鉛球穿過金屬進入下面濕軟的馬嚼子時會發生什麼。18世紀早期,作為一種更優良的火器,步槍取代了笨拙的火繩槍,步槍是一種無膛線前裝槍,通過火繩或鎖定裝置來觸發,原型是英國的「棕貝絲滑膛槍」,這種槍在1722年到1838年期間為英國紅衫軍提供了極大便利。當然啦,邊境移民也使用這種槍在全世界打獵、防身以及殺害土著,但直到歐洲內戰時期,軍事戰術才進化到全體戰士都使用步槍。在中國,攜帶式加農炮發展成了步槍,並在明朝和清朝得到廣泛使用。歐洲人和鄂圖曼人對步槍物盡其用,並且還配置了攜帶步槍的精銳部隊,以此來對付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