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904年,唐末軍閥吳王的軍隊攻打豫章時,使用了火藥填充的「火箭炮」,但當時的殺傷力並不大,反而這種五顏六色的彈藥具有極高觀賞性(對士兵而言,他們可不覺得好看)。18世紀80年代邁索爾戰爭中的蒂普蘇丹所使用的金屬彈體火箭炮,以及英國在18世紀90年代使用的康格里夫火箭炮的效果也並不太好。所以,直到二戰,在德國的六管火箭發射器和蘇聯的喀秋莎火箭炮問世之前,火箭炮很少出現在戰場上。二戰後,火箭炮設計成為北約和華約軍隊的主攻方向,如果很多人期待的第三次世界大戰真的爆發,這種武器很可能會摧毀歐洲。火箭的後坐力小,這意味著載具的重量可以減輕,因此它可以更加靈活(有些甚至可以在行進中開火);先進的火箭炮還配置了制導系統,這樣可以更加精准地擊中移動中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