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火繩槍誕生之日起,具有創新意識的製槍匠便開始探索製造一種不需要任何練習和技巧就能使用的速射火器。鑿岩工的旋轉火繩槍於1597年在紐倫堡出現,「帕克爾槍」於1718年在倫敦出現,1777年貝爾頓發明了多重射擊的燧發槍,所有這些槍支都有自己的擁護者;但最終,理查•喬丹•加特林完善了步兵武器,使其具有可控的速射、能自動加載、輕便、快速換裝彈藥筒、通過簡單的手搖曲柄進行操作。加特林機槍在各個國家各個軍隊都很受歡迎,它為機槍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使一戰陷入僵局且主宰了二戰的步兵戰鬥。後來,槍支的重量減輕了但發射速度卻沒受到影響,機槍開始變成能從胯部開火的輕型自動槍(比如禁酒令時期的黑幫所鍾愛的湯普森衝鋒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