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農業和戰爭一樣,開採有價值的(有時也不是很有價值的)礦物也是文明社會的一部分。即使在「史前時代」,新石器時代的狩獵採集者就開始從岩層挖掘打火石,並製作鐵礦石了,比如格蘭姆斯燧石礦井(約西元前4000年)中發現的那種。埃及人開採過孔雀石,希臘人開採過銀礦,羅馬人則是錫和鉛,任何一個文明種族都曾從土地中挖掘出他們需要或想要的東西。直到工業革命之前大部分開採工作都是人工完成的;不論該礦是露天開採還是地下隧道開採,不論使用的是免費奴隸還是付費奴隸,也不論他們的工具是鑿子、鏟子還是錘子。很多文明社會的第一個偉大企業便是採礦公司,勘探者極大地向前推動了這一未知領域。今天,所有重活都交給了機器——無論是勘探、開採還是提煉。它們在開採和搬運值錢的東西上效率如此之高,以至於今天光是在美國就有超過56萬的廢棄礦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