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就是一群靠海为生、偶尔进行掠夺、组织松散的流浪者或劫掠者。“海盗王国”一词可能会让人联想到假肢和鹦鹉、现代电影和音乐剧一类的画面。但在历史上,海盗王国(或共和国)通常形成于帝国边境的不法之地,尤其是利润丰厚的贸易路线附近,以及拥有复杂岛屿系统之处(便于熟悉当地海域的人轻松藏匿)。海盗共和国也许便是其中最具辨识性的存在。这是一个曾短期存在的海盗联盟,其中心设于现今的巴哈马群岛,涌现出了玛丽·里德、安妮·伯尼、棉布杰克及黑胡子等著名海盗。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普罗维登斯海盗之都的首领宣布要将其打造成“新马达加斯加”。换言之,海盗国家是一种已知且常见的世界性现象。在东南亚,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各种小型苏丹国(尤其是苏禄苏丹国)便是以袭击印度尼西亚东部和菲律宾周围的航道为生。从十三世纪到十六世纪,东亚各国海岸线也曾遭到“倭寇”的侵扰,这个词意为“日本海盗”,但实际上指的是活动在朝鲜、中国和日本海域中的多民族海上劫掠者。而在东非,马达加斯加和索马里沿岸也因海盗活动而臭名昭著,现今仍然如此。
和许多其他以劫掠为生的群体一样,海盗也需要贸易。尤其是在欧洲贸易公司繁荣昌盛的时代(十六至十八世纪)、或世界各国向中国明朝进贡的时代(十四至十七世纪),满载宝藏的船只在无人保护的情况下在大海中远航,财宝的诱惑几乎引来了每一片大陆垂涎欲滴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