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19世紀之前,工程師已對內燃機進行了描述,比如1860年珍•約瑟夫•艾蒂安•勒努瓦發明的活塞和汽缸的燃氣發動機,但所有的一切不過是一種好奇,直到出現了工業級別的石油鑽孔和提煉汽油的方式。這種又醜又吵的東西被拋棄了。甚至在1870年的維也納,當齊格弗里德•馬爾庫斯在一個手推車上安裝了可移動的由燃氣機驅動的引擎時,都沒有意識到蘊涵的潛力。
由於不同國家的設計師開始對基礎的內燃機進行試驗和改造,所以這種事物又得到了重新研究。1879年,卡爾•本茨獲得二衝程煤氣機專利;幾年後,他設計了一個四衝程發動機,並將其放在自己的「汽車」裡面,這個東西在1886年投入生產。到了1884年,英國思想家愛德華•巴特勒已經發明出了火星塞、點火磁電機、點火線圈和噴管化油器(創造出「汽油」這個詞來迷惑了好幾代司機)。1885年,戈特利布•戴姆勒設計出了增壓器,所以他的汽車比賓士速度快。又過了幾年,魯道夫•狄塞爾開發出了卡諾熱力發動機,更被廣泛稱為「柴油發動機」。
同時,一些魯莽大膽的人將一些小的以汽油作動力的發動機安裝到自行車車架上,並在歐洲的鄉間東奔西竄。1894年,希爾德布蘭德&沃爾夫穆勒公司成為第一家製造摩托車的公司(比如:機車)。1903年,哈利•戴維森開始為真正的狂熱愛好者生產兩輪機車。同年,萊特兄弟將一個發動機放在滑翔機上面飛了起來。接著,亨利•福特解決了大規模生產內燃機的問題,他們在生產線上以低廉成本生產T型車,並在1908年成立了福特汽車公司…對超速文化的強烈愛好由此開始,但這一文化還有待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