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英國人文主義學會的說法,世俗人文主義是指:「1)把人類和其他生物置於道德觀的中心;2)將世界看作一個自然的地方,並依靠科學與理性來理解它;3)促進和支持人類在所有領域的繁榮,並捍衛每個人的人權。」
這些人文主義的概念至少在西元前1500年就已經出現在各種印度和亞洲哲學之中。在西元前6世紀,釋迦牟尼就對超自然物和「靈魂」表示了懷疑的態度;查拉圖斯特拉認為,人類是會思考的動物,因選擇和能動性而顯得尊貴。希臘哲學家,從色諾芬尼到柏拉圖,都試圖解釋人類理性的世界,而伊壁鳩魯則簡要概括了實現幸福的以人為本的方法。在中世紀,大多數穆斯林學者在他們的著作中都追求理性而又科學地解釋存在,這些著作都是關於個人主義、世俗主義、懷疑主義和自由主義…所有人文主義概念。
但在歐洲,人文主義進入文明社會的時間太晚。受天主教教條束縛直至文藝復興,正是義大利詩人對「經典」的重新發現才將人文主義帶回文明社會。西元14世紀的弗朗切斯科•彼得拉克(更為人熟知是稱作彼特拉克)經常被稱為「人文主義之父」;他重新發現了西塞羅遺失的書信,並將其翻譯成了白話文,這也被認為是開啟了文藝復興的大門。新的大學裡的學者對古典文學研究越來越認可——人文學科包括語法、詩歌、修辭、歷史和道德哲學——從而將世俗的理解方法這一概念傳至其他國家。受助於重新發現或新近翻譯的希臘和羅馬手稿,如亞裡斯多德、西塞羅和李維等人的手稿,這些作品充滿新鮮的、激進的、甚至是前衛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