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權神授的概念起源於和全球各地宗教有千絲萬縷關係的帝國法規。拜占庭人將其統治權力的基礎歸於聖經之中,正如《羅馬書》第十三章中寫道:「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指令。抗拒的必自取刑罰...」此外,阿拉伯的統治者也聲稱自己為神選之人,而印度的君王則為了被視為神聖的「轉輪王」而爭得你死我活。
而在其他地方和其他時代,有些國王自稱是神的後裔(或是神自己)。在早期信奉基督教的歐洲,相傳墨洛溫王朝的國王掌權是因為這是神的旨意,因此他們是受神庇佑的,這一觀念深入人心。所以,當查理大帝在800年的聖誕節接受教皇加冕時,這並不是賦予權力而只是對已經存在的東西進行確認 … 由他來統治的神聖的權利。國王的權威最終來自宗教(雖然有一支強大而又訓練有素的軍隊幫助)。
這一哲學(或神學)許多世紀以來一直頗受國王歡迎。比如,1597年,蘇格蘭詹姆斯六世撰寫了《國王的天賦能力》,即國王權力的手冊,從而為其加冕成英國國王做下鋪墊。手冊裡寫道:「君主政體的國家是地球上至高無上的東西,因為國王不僅是上帝在地球上的代理人,而且坐在上帝的寶座上。」但到了18世紀,統治者開始通過更多非宗教的方式來鞏固權力,逐漸走向了專制主義。新教的傳播帶動了其他事物的迅速發展,同時君權神授是否需要經過天主教的批准也成為了人們討論的問題。美國革命和法國大革命爆發,加上拿破崙對所有國王都不屑一顧,這一切將君權神授這一信條的最後一絲可信度都剝奪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