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主義是一種政治主張,嘗試將個人的自由最大化,建立一種個人不侵犯他人的絕對自由。在現代法學體系中,法人團體可被視為法律上的單一實體,並享有特定的權利。法人自由意志主義體系便是以法人團體身份作為政治活動參與的主要組成,並期望政府對這些「法人」的強制程度能減至最低。法人團體的大小可能不盡相同,其人數可能從數千人的大型組織到單一個人都有,而各方在理性的利己追求下,將能做出對大多人而言具備最大利益的決策,起碼理論上是如此。
在這樣的體系中,政府的存在主要是為了保障各方之間的契約執行。由於自由市場鼓勵更有效率的商品與服務分配,因此以自由市場為基礎的制度將在監管社會職能上更有效率。這種制度主張,能解決問題的良好政治解方會在市場達到最高效率時自然產生,而非透過外在源頭強迫施加。
想當然耳,這種政體遭到不少批評。除了擔憂這種體系支持資本主義的基本精神外,從自由意志主義的角度來看,這也可能產生許多有關多元主義的道德疑慮,比如權力不平等的法人之間便可能有一方被迫簽署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