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過去似乎成了人類的另一個基本需求,縱觀古代歷史,歷史記錄都是獨立出現的。最早的簡單年代史可以追溯到古美索不達米亞和古埃及。但實際上,如果不考慮刻在陵墓和寺廟裡的文字記錄,第一個事實(或多或少)歷史是中國的《二十四史》,它是歷朝歷代的正史,上起西元前3000年的遠古朝代,止於西元17世紀的明朝。從唐朝開始,每一個朝代都設立了正式的宮廷記錄職位來書寫前朝的歷史;最終,《二十四史》總計達到3213卷(其價值有時存疑)。
在西方文明中,來自哈利卡那索斯的希羅多德(約西元前450年)被公認為是「歷史之父」,但實際上,與他同時代的修昔底德有條不紊地針對真實事件進行之記錄,才是更接近歷史原貌之作品。和希羅多德不同,修昔底德認為歷史是人類所做出的選擇的產物,一切發展都只是因果關係,而非希羅多德(以及後來一大批基督教學者)所說的上天干預。而在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歷史事件的發生往往都經過宗教角度的觀察(與記錄)。後來德國人格奧爾格·弗里德里希·黑格爾開始用俗世的角度來記錄歷史;黑格爾本人只是改善了阿拉伯歷史學家伊本·赫勒敦的方法,伊本認為過去是陌生的風景,需要加以詮釋。
愛德華•吉本所著的《羅馬帝國衰亡史》發表於1776年,這是浩瀚而不朽的6卷本史書,隨著它的發表,啓蒙運動史學達到頂點。《羅馬帝國衰亡史》強調客觀性和對原始文獻的使用,它使吉本成為了第一個「現代歷史學家」。利奧波德•馮•蘭克(1795–1886)也有自己的觀點,他專注於檔案研究和強調敘述史的歷史文獻分析。當法國年鑒學派和馬列主義者提議以新的方式解釋歷史時,歷史便不再只是一個事實記錄,它還會提供關於怎樣…以及為什麼…文明會像現在這樣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