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是人類社會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事實上,在1948年十二月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中,休閒被認定為生活的必需。娛樂追求可以是團體或單獨的、主動或被動的、結構化或自由的、有益或有害的,私人或公共的。
每一個早期文明都有著自己的娛樂方式。娛樂以遊戲和體育的形式出現,往往是戰爭、狩獵、宗教習俗或其他無用的活動遺留下來的部分。柏拉圖及其他人都認為,娛樂對個人和社會都是至關重要的,在娛樂中,人可以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學習,探索和增加閱歷。但在中世紀,對許多人而言,娛樂變成了一種奢侈;每個人都在努力工作…而教堂對大多數形式的休閒加以譴責(並非是人們不去參加這些休閒活動)。儘管富人有時間去玩遊戲和讀書,而且「藝術愛好」被各種無責任感的人所接受,但文藝復興也沒好到哪去。
工業革命真正使休閒、遊戲和娛樂再一次成為主流。在西方工業國家從1840年至今,每年用於工作的時間下降到現在的每年3000至1800小時不等。工人及其工會要求並得到了更短的工作周,帶薪休假,週末休假,以及各種其他福利 … 這樣一來,他們就能把額外的收入和業餘時間用於娛樂和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