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氣勢恢宏的天主教教堂相反,新教徒們認為做禮拜應當是嚴肅的而且不能因藝術而分心。因此,一些公理宗教友在禮拜堂做禮拜,這些禮拜堂簡單樸素,都是用當地材料建成(通常是木材和石頭)。在新大陸,禮拜堂是大多新教徒殖民地的社交和文化中心,既用於做禮拜,也用作開拓者公共討論。對於許多早期貴格會教徒、門諾派教徒、一神論者、清教徒、浸信會教友和其他虔誠的信徒而言,禮拜堂實際也當作市政廳使用,政治辯論、投票和決議都在這裡進行。在所有沿大西洋海岸的殖民地上,第一個修建的公共建築通常都是禮拜堂。在新誕生的美國,當教堂與國家相分離的舉動廣泛施行之後,那些禮拜堂就都被改造成了市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