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一场小小的革命就带来福音,16世纪的宗教改革带来的变革十分深远。起因是一位德国神学家马丁·路德抗议天主教会允许富人捐钱赎罪的大赦政策。他的理念在抗议者中广为流传,遍及欧洲各地,逐渐导致了教会的宗教分裂。很快,路德教教义传遍神圣罗马帝国,归正会在瑞士和荷兰成立,长老会在苏格兰形成。(与此同时,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创立圣公会,以便和妻子离婚,迎娶更年轻的安妮·博林。)
随着人文主义和科学革命挑战公认的“圣”经,天主教义开始减弱。此外,自由思想在蓬勃发展的城市和新兴的(和坚定的)中产阶级中广泛传播。正如经常发生的那样,宗教改革运动伴随着流血冲突;三十年战争彻底摧毁了德国,造成该国大约25%到40%的人口死亡,这是因为神圣罗马帝国试图重申天主教义。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最终结束了战争,和约确保每个主权国家都有权自行决定本国宗教,生活在各地的基督徒有权在公共场所遵循自己的信仰(即,在指定的时间段)。
宗教改革当然不限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的改革运动使原始信仰产生了新的分支。在这些运动中,改革者们尝试将传统的“教会”同自由主义和人权取向的价值观相适应。这些运动产生的原因是对核心价值观的不同理解,它们强调义务和实践不断演化的本质。佛教和印度教也经历了类似运动的洗礼,因为说到底,这些古老宗教还是需要与现代文明形成对接。